河南省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项目简介

  常云霞        2018-01-09        953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河南省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16903号)精神,经高等院校和省辖市教育局联合申报、省教育厅组织第三方评审等程序,共确定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为牵头单位的8个河南省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为做好年度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教师教育的一体化和现代化建设,以立德树人为核心,聚焦改革发展、聚焦教师学生、聚焦问题瓶颈,通过各主体间的联动发展与深度合作,建立学科示范引领、资源共建共享、项目协同融通、区域联合联动的发展机制,探索建立区域教师教育联动发展模式,开创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建设任务

  (一)建立一支联合联动发展队伍。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加快设立教师教育学科硕士学位点。组建并发挥区域教师教育智库作用,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围绕共同体内的教师教育改革发展顶层设计、师范生培养、在职教师培训、体制机制创新等涉及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等,汇聚一批科研团队,以科研课题的形式予以解决,每年须立项课题5-10个,我厅将对优秀的课题纳入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项目统一管理。

  (二)生成一批联合联动发展成果。加大高等师范教育研究和服务基础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立项建设5-10个关于教师教育学科团队发展、师范生培养和在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精品项目和特色项目,在每个联动发展市(县)建立15-20个教师教育实践研究基地,持续加强“双导师制”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师培养培训模式的互通有无,对于基于现实需求、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强且可实现、易复制的项目,我厅将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国培计划”等教师教育项目中予以专项引导支持。

  (三)打造一个联合联动发展模式。高等师范院校与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探索在县(区)教师培训机构挂牌成立1-2个继续教育学院分院,通过实质性的项目合作,打造区域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命运共同体,建立高等师范院校、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联合立项、分工协作、协同推进、共同发展的联动发展工作机制,形成联动发展制度,建立区域内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推动区域联合联动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四)形成一个联合联动发展格局。围绕教育事业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依托“互联网+教师教育”平台,借助牵头单位的力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片区内组建10个“1+N”模式的捆绑发展共同体,建立并充分利用“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网络研修社区”一体化研修体系,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形成区域内先进带后进、城区带乡村的手拉手、肩并肩发展格局。

  三、有关要求

  (一)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建设周期自2017年至2020年,省教育厅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同时,实行年度评估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年度评估不合格的,取消经费支持和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建设牵头单位称号;对于年度评估优秀的,将进行项目和经费引导奖励,并在教师教育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二)各牵头单位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担当起区域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任。要深入发展片区进行调研,问计问需于基层,厘清年度发展任务,明确共同体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责任到人,并于年末提交教师教育联动发展质量检测报告,省教育厅将对年度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要站在新时期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高度,积极配合并借助高等师范学校的力量,加强区域尤其是乡村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项目设置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加强片区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合作、协作,形成抱团发展优势,积极推动建立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队伍。

  (四)各牵头单位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门的配套经费,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相关的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专款专用,支出规范,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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